肇庆失业保险金待遇有哪些?失业保险金肇庆可以领取多少钱?(2)

2024-12-13 11:42
举报

  五、自主创业一次性待遇

  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开办企业、社会服务机构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的,凭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及纳税证明,可以向原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并相应计算为领取期限。

  六、失业保险基金代缴职工医保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失业保险金领取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含生育保险);其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由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七、领取失业金期间死亡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遗属可以一次性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以及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丧葬补助金按照失业人员死亡时失业保险金领取地地级以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计发,抚恤金按照失业人员死亡时失业保险金领取地地级以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倍计发。

  失业人员的遗属应当在失业人员死亡或者收到宣告失业人员死亡判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凭本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和失业人员的死亡证明、遗属的社保卡或其指定银行账户,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人员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
相关推荐
诚聘英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