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什么情况下会停止发放?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后,从次月起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相关部门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工作的;
7、法律、行法规法定的其他情形。
宜君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计算方法: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由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确定,最长不超过24个月。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
6、累计缴费时间满10以上的,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再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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