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条件什么?需提交哪些材料?

2025-01-16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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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满足申请条件、可凭社保卡或身份证件到现场或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为失业人员提供基本保证,需满足参保、非自愿失业、失业登记及求职要求。领取途径有线下、网上及微信申领。标准与期限由相关部门法定,需注意地区特殊法定及申领事项。

  如何申请失业金的领取?领失业金要满足什么条件、需要什么材料?

湖南湘潭失业金领取条件信息如下

  按照有关法定,所在单位和本人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除上述条件外,领取失业保险金没有其他附加条件。

  一般来说,劳动者出于本人主观意愿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申领失业保险金必须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条件。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法定第十三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是劳动合同终止的。

  二是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四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是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是法律、法规、规章法定的其他情形。

  失业金领取材料有哪些?

  领取失业金需要的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保有关部门法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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