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你失业后怎么应对当下的生活,那就可以了解一下失业失业金的领取了,因为在你工作期间,单位有缴纳社保五险的,其中失业保险的作用就在这时发挥出作用了。
在太仓失业了怎么办?告诉你每月去领这笔钱!具体有多少呢?因为每个人是不一样的。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如果你在太仓失业了,记得每月去领这笔钱!
打工不易
难免有离职/失业的空档期
如果你在太仓失业了
别怕!记得去领这笔钱
虽然钱不多
但是解决日常吃饭、出行问题还是可以的
新社通小编为此整理了一份详细的指南
一起来看看吧
失业金怎么领取
1、用人单位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区(县)失业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审核享受资格。
2、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凡要求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持《失业证》、退工登记表、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经审核后,按指定日期到街保中心失业保险窗口领取发放银行存折。
3、失业人员本人应于每月五日至二十五日本人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法定期限内未能办理有关手续的,失业保险金不予发放。
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况的,可以委托其家庭其他成员持相关证明代办理有关手续:
(1)失业人员患病住院期间(凭医院开具的住院证);
(2)失业人员患严重病症行动不便(凭医院诊断证明);
(3)失业人员患精神病院外冶疗期间(凭医院诊断证明);
(4)女性失业人员生育后三个月内(凭婴儿出生证)。
(5)失业保险金每6个月为一个申领期,在申领期内失业人员应接受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指点,主动接受推就业。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推就业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育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保部门指定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法规法定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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