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缴费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予以保留。再次失业,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为24个月。
领取失业金的注意事项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人员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表明自己的失业状态和求职意愿。
-及时申请: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避免因逾期而影响失业金的领取。
-如实提供材料:在申请失业金时,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文书,如本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等,否则可能会导致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出现问题。
-关注就业及相关法规变化:领取失业金期间要积极寻找就业机会,并按照法定向就业服务机构反馈自己的就业意愿和需求。同时,要关注当地失业保险法规的变化,以便及时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注意失业金使用:要合理使用失业金,避免浪费和滥用,确保失业金用于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和提升自身就业能力等方面。
温馨提醒:以上数据来自网络的,仅供参考的。
西青领取条件
东丽区失业金
失业保险金
红桥区失业金
河北失业保险
南开区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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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失业金
和平区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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