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满足申请条件、可凭社保卡或身份证件到现场或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了怎么办?很多人开始担心了未来生活了,对于如何应对当下的生活状况,很多人都发出了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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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需提交哪些材料?
到哪里申领?
新社通小编在这里给你整理好,点下去就能看懂!
如何申请失业金的领取?领失业金要满足什么条件、需要什么材料?

失业金怎么领取
1、用人单位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区(县)失业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审核享受资格。
2、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凡要求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持《失业证》、退工登记表、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经审核后,按指定日期到街保中心失业保险窗口领取发放银行存折。
3、失业人员本人应于每月五日至二十五日本人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法定期限内未能办理有关手续的,失业保险金不予发放。
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况的,可以委托其家庭其他成员持相关证明代办理有关手续:
(1)失业人员患病住院期间(凭医院开具的住院证);
(2)失业人员患严重病症行动不便(凭医院诊断证明);
(3)失业人员患精神病院外冶疗期间(凭医院诊断证明);
(4)女性失业人员生育后三个月内(凭婴儿出生证)。
(5)失业保险金每6个月为一个申领期,在申领期内失业人员应接受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指点,主动接受推就业。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推就业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需要准备证明材料吗?
不需要准备证明材料!
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告法定,经办机构认定失业人员失业状态时,应通过内部经办信息系统比对及信息共享,核实用人单位已停止为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确认,不得要求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所以,在失业期间
只要有社保卡或身份证件
就可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每月领多少
失业金停止
条件及材料
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
重新就业后失业
失业金停止
失业待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