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标准比例,个人养老金领取计算方法、公式(2)

2021-09-11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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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0年河北省社保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基数按照职工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低于2017年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0%,按60%(3263.3元/月)为月缴费基数;超过2017年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6316.5元/月)为月缴费基数。

  参加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职工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低于2017年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0%的,按100%(5438.8元/月)为月缴费基数;超过2017年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6316.5元/月)为月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

  2018-2019年沧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20%,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5%,个人缴2%。

  二、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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