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南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河南个人养老保险金领取计算方法

2021-10-03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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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2022年河南养老保险金领取计算方法与公式,2021-2022年河南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2021年河南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河南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企业社保缴费基数不同,缴纳费用不同 企业社保费用=养老基数×养老比例+医疗基数×医疗比例+失业基数×失业比例+生育基数×失业比例+工伤基数×工伤比例。

  公式如上:【注:比例=企业承担比例+个人承担比例】

  以成都最低企业社保费用计算为例:【包含大病医疗】

  社保费用:942.98=2193×(19%+8%)+3067×(0.6%+0.4%)+3067×(6.5%+2.0%)+3067×(1%+0%)+3067×(0.8%+0%)+3067×(0.14%+0%) 河南省四部门下发《通知》:5月1日起,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

  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举措。

  4月22日,郑报融媒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河南省医疗保障局下发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自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

  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

  自2019年5月1日起,将原定执行至2019年4月30日的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政策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

  自2019年5月1日起,将原定执行至2019年4月30日的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

  截至2018年底,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继续执行费率下调20%的政策,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继续执行费率下调50%的政策;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低于18个月后,停止下调。

  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

  自2019年5月1日起,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以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

  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及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每年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税务局、医保局、统计局统一公布。缴费基数每年申报调整一次,使用期限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2019年5月至6月,可以按照2017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申报调整缴费基数。

  统一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政策

  全省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城镇就业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我省城乡居民(在校学生除外,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就业地或户籍地参加(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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