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转业、退役人员到企业工作或自谋职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原入伍时间视同缴费年限
07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编制内职工到企业工作或自谋职业,2014年9月30日前符合本国和省规则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08参保人员因工作流动在不同地区参保的,不论户籍在何地,其在最后参保地的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与在其他地区工作的实际缴费年限及符合我国规则的视同缴费年限,应合并计算。但同一自然年度内其累计缴费月数不超过12个月。
09职工、个体参保人员服刑或劳教之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和刑释解教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原实际缴费年限前的原连续工龄,按我国有关规则不视同缴费年限。
10企业职工被开除、除名的,开除、除名前后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原连续工龄按我国有关规则不作为视同缴费年限。
因每个人的工作经历不同,社保经办机构需审核原始档案,来认定你的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