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退休退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每年1年,养老金上调2.32元。比2019年的标准1.5元,增加了0.82元。不满1年的零头,均按1年计算。
(2)与本人2019年12月的养老金水平挂钩
在调整前本人养老金水平的基础上增加0.4%,相比2019的标准1.4%,降低了1%。
3、倾斜调整
(1)与退休退职人员2019年12月年龄挂钩,关注高龄退休人员的生活需求,体现人文关怀。比2019年每档的标准分别增加了2元。
具体标准分为三档,70岁~74岁、75岁~79岁、80岁及以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2元、32元和42元。此项待遇只能享受一档,就高不就低。
(2)向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倾斜:增加5元
一、二、三类地区:由2019年的15元、20元、25元分别增加至20元、25元和30元。和2019年相比,每档增加5元。另外,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退休,艰苦程度超过河北的,增加35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养老金保底:不变
本次调整后,不得低于全省人均养老金水平。这条规则一直最稳定,也是国家统一要求。
(4)向1-4级工伤致残倾斜:不变
1998年9月30日前因公致残,伤残级别在1-4级的,本次养老金调整增资额不得低于企业平均增资额148元。这一条也是河北省的一贯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