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调整办法及标准
(一)定额调整
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退休并领取基本养老金或领取养老待遇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2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其中本人缴费年限低于15年的,统一按15年进行调整。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同类人员2019年12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3%。
(三)适当倾斜
1.符合本通知调整范围第(一)项第1、2目规定的企业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按下列规定倾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