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怎么调整?湖北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方案出台了吗2021年?
2021年湖北省养老金调整方案尚未公布,可参考2020年湖北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一)挂钩调整
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
1、 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同时,每人每月以本人2019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6%。
(二)定额调整
按退休(退职)时间划分三档:
1、 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3、200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三)适当倾斜
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后,对部分人员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3、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4、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5、2019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即1940年1月1日至194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9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即1939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6、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
7、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