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适当倾斜调整
(1)向高龄人员倾斜:70岁-75岁(不含)每月增加10元;75岁(含)-80岁每月增加15元;80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20元。
(2)向艰苦边远地区人员倾斜:一类地区每月增加20元;三类地区每月增加25元。
(3)向企退军转干部倾斜:此次养老金调整后企退军转干部人员养老金不得低于4407元,低于该标准则按4407元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