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适当倾斜调整
(1)向高龄退休人员倾斜:以2020年12月31日前的年龄为准,年满70岁-74岁每月增加20元;满75岁-79岁每月增加30元;80岁及以上每月增加40元。
(2)向艰苦边远地区人员倾斜:一类地区每月增加15元,二类地区每月增加20元,三类地区每月增加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