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年满70周岁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再按高龄倾斜调整标准调整。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满85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高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按照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是不是还不太明白
来看看下面的例子
比如,退休人员张某,缴费年限30年,2020年底已满70周岁,现基本养老金3300元。
按照此次调整办法,调整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定额调整,统一增加40元;第二部分为挂钩调整,其中缴费年限为30年,按照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1.2元的标准,可以增加30年*1.2元/年=36元,按照基本养老金水平为3300元/月,按照1.35%的标准进行调整,可以增加3300元/月*1.35%=44.55元,挂钩调整合计增加金额为36+44.55=80.55元;第三部分为倾斜高整,其年龄为70周岁,高龄倾斜增加30元。三项调整合计增加150.55元,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为3450.55元。
根据工作安排,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增的基本养老金(含从2021年1月起补发的资金),将在6月底前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