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江西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不超过全省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企业平均增幅略高于机关事业单位平均增幅的原则确定,全省将有360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
调整范围
江西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调整时间
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调整办法和标准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定额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挂钩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挂钩调整,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因素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