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是根据职工的缴费年限、历年缴费基数、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退休时的年龄和个人账户滚存额等计算得来的。青海根据目前青海退休待遇计发方案来看,退休金的高低主要与职工的缴费年限、历年缴费工资的高低、退休时上年度职工在岗平均工资的高低等因素都有直接关系。最后几年提高缴费基数比不提高缴费基数肯定能多领退休金。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青海退休金计算公式及方法一览】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指数)÷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实行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1.3% ×平均指数。
【备注】:1994年10月以后参加工作的是以下三部分待遇,如1994年10月之前参加工作的是前两项待遇。
【最新退休金方案:2023年青海退休养老金方案细节】
从2023年1月1日起,对参加我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在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法规办理退休(职)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职)人员,以及按照有关法规纳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以下统称为退休人员),统一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
调整方案和标准
此次调整按法规,结合我省实际,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案。
(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15年及以下,每人每月增加22.5元。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在增加22.5元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缴费年限,每月再增加1.5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2.与养老金水平挂钩。退休人员按有关法规法规正常计发的本人2022年12月基本养老金总额(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职业年金待遇)的1.5%调整增加(四舍五入到元),低于29元的按29元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