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将来,执行2022年的岗平工资后的养老金情况估测
1、由上表可知,这位退休人员是2022年8月退休的,2022年是十年过渡期的第八个年头,新老方案对比后,应该发给退休人员新方案养老金超出部分的80%。
2、《预发计算表》中采用的“退休时上止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湖南省2021年的6728元,2022年的应该是7132元。这张《预发计算表》是2023年2月计算打印的,按理说那时2022年湖南省已经公布了2022年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应该直接用2022年的7132元一次核算准确退休人员的养老金。
3、老方案养老金计算公式中的截止到退休上一年的累计工资增长率由1.2395变为1.2692
4、预发养老金的计算过程
预发基础养老金
=退休时上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比例
=6728×(1+1.1482)÷2×(427÷12)×1%
=6728×1.0741×(427÷12)×1%
≈2571.45元。
预发过渡性养老金
=退休时上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本人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
=6728×1.1480×(332÷12)×1.3%
≈2777.97元
预发个人账户养老金
=退休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53874.76÷139
≈387.5882
≈387.59元
预发职业年金
=退休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79628.44÷139
≈572.86647
≈572.87元
按新方案计发月养老待遇合计
=预发基础养老金+预发过渡性养老金+预发个人账户养老金+预发职业年金
=2571.45+2777.97+387.59+572.87
=6309.88元。
预发月基本养老金合计
=按湘人社发[2016]52号文计算的老方案退休待遇标准(7)+新老方案对比后发给退休人员部分-职业年金
=4476.84+1283.13-572.87
=5187.1元。
5、重新核算养老金的计算过程
=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比例
=7132×(1+1.1482)÷2×(427÷12)×1%
=7132×1.0741×(427÷12)×1%
≈2725.85元。
=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本人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
=7132×1.1480×(332÷12)×1.3%
≈2944.78元
=重核基础养老金+重核过渡性养老金+预发个人账户养老金+预发职业年金
=2725.85+2944.78+387.59+572.87
=6631.09元。
=新方案重新核算计发月养老待遇合计-按湘人社发[2016]52号文计算的老方案退休待遇标准(7)
=6631.09-4584.11
=2046.98元。
=新方案高于老方案金额×80%
=2046.98×80%
=1637.58元。
=按湘人社发[2016]52号文重新核算的老方案退休待遇标准(7)+新老方案对比后发给退休人员部分-职业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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