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过渡性养老金新方案计算后,2025年计发比例又要提高了!

2025-03-14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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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过渡性养老金新方案计算后,2025年计发比例又要提高了!下面随新社通小编一起了解江苏过渡性养老金新方案计算后的详情。

关于企业职工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案的调整,在我国有两个比较特殊的地区,一是我国的经济龙头大省广东,从2021年开始完善企业职工的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案;二是我国的经济大省江苏,从2024年1月1日起,对企业职工的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案进行了调整。

  广东和江苏,都是我国沿海经济比较发达的省份,也是经济发展的大省,强省,同时这两个地方还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对于企业职工的过渡性养老金,过去都是将视同缴费年限折算为个人账户,再除以120个月,被称为过渡性养老金计算的老方案。

由于个人账户建立前的视同缴费年限,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低,折算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完全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根据此方案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不完全符合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的要求,在企业职工中引起了热议。

广东从从2021年开始进行调整,到现在已经是实施了4年,得到了企业职工的好评;江苏省从2024年1月1日开始调整,到现在为止已经实施了一年多,效果也是非常明显的,多数退休人员的过渡性养老金都进行了调整,并补发了调整后的过渡性养老金差额部分。

按照江苏省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性养老金计发方案的通知,即苏人社发〔2024〕4号文佳的规定,过渡性养老金将按照以下两种方案进行计算:

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保,2024年1月1日后办理退休(退职)手续、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参保人员,首次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退休时职工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本人1995年底前平均缴费工资指数×1995年底前缴费年限之和×1.2%。

  1996年1月1日以后参保,按照有关法规具有视同缴费年限,2024年1月1日后在我省办理退休(退职)手续、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参保人员,首次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退休时职工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视同缴费指数×本人视同缴费年限之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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