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 2021年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助标准
一、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有何规定
我国对于失地农民实施的养老保险并不是统一的,而是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出台的,目前没有出台新政策的地区还是按照已有的政策执行,但有部分地区对于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有变化,例如甘肃省:
1.采取趸缴费(一次性缴清费用)办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完全失地农民,其养老保险趸缴费年限的年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计算方法为:
(征地时已核定的本人趸缴养老保险费基数总额/趸缴年限)/征地时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征地时已核定的本人趸缴养老保险费基数总额=征地时已核定的本人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趸缴年限。
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需要按照上述方法来计算哪些年平均缴费工资的指数达不到0.6的失地农民,应当按规定补足。
2.缴费年限的计算:采取趸缴费办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完全失地农民,又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其全部缴费年限以趸缴费年限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之和计算。
3.采取新老方法对比计发养老金:以新方法计发养老金高于以市州或县区原规定方法计发养老金的,以新方法计发结果发放养老金;新方法低于老方法的,在该通知实施之日至2019年底期间,除发放新方法计发的养老金外,还要增发差额的90%,2020年增发差额的70%,2021年增发差额的50%,2022年增发差额的30%,2023年增发差额的10%,2024年以后全部采用新方法计发养老金。
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基本情况
1.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失地农民指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且征地时对所征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的人员。规定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失地农民方可以自愿的参加保险,年龄的判别是以居民身份证上登载的出生日期为准,土地的征收时间以当地征地的批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