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21-2022年浙江城乡医疗保险报标准及条件

2021-07-30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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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浙江医保报销范围,2021-2022年浙江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21浙江医保报销条件,2021-2022年浙江城乡医疗保险报销政策,浙江医保报销起付线。 在一级医院就诊,起付标准为3万元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可以由统筹基金支付90%,职工个人需要支付10%。如果起伏标准超过3—4万元的部分,其统筹基金支付高达95%,职工个人只需承担5%左右。如果起付标准超过4万元以上,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支付为97%,职工个人支付为3%。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

  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全市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经办流程。

  浙江城镇职工医保政策

  一、规定病种门诊和住院报销标准:

  1、起付标准: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600元,其他300元;

  2、报销比例:

  a、起付标准至4万元:三级医院在职82%,退休86%;二级医院在职84%,退休88%;其它在职86%,退休90%;社区在职88%,退休93%;

  b、4万元至24万元:三级医院在职88%,退休94%;二级医院在职90%,退休95%;其它/社区在职92%,退休96%;

  c、24万元以上:三级医院88%,二级医院90%,其它/社区92%。

  【备注】:

  1、一个结算年度内,只设置一个住院起付标准。

  2、一个结算年度内,家庭病床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按住院结算,但不设起付标准。

  3、规定病种:指各类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儿童孤独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以及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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