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参保缴费的,个人只缴纳380元。自缴费到账之日起90天后,启动居民医保待遇至2023年12月31日。
3、2023年7月1日至9月30日参保缴费的,个人缴费金额及补助资金全部由个人承担,一次性缴纳,自缴费到账之日起90天后,启动居民医保待遇至2023年12月31日。
4、家长自行为新生儿选择办理参保缴费时间。
(1)出生0-90天(含90天)的新生儿,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参保登记的,同时缴纳当年及下一年度医保费730元(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350元,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380元),待遇期限自出生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2023年1月1日至8月31日办理参保登记的(包括2022年出生的0-90天(含90天)的新生儿),只缴纳当年医保费380元,待遇期限自出生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3)出生超过90天的新生儿,参保缴费标准及待遇期限按一般居民相关要求执行。
5、新入学大学生按照要求参保缴费的,待遇期按照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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