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是我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它们和职工医保不一样,对缴费年限没有要求,缴纳一年的费用就享受一年的待遇。那你知道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时待遇如何?一起来看看吧。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待遇怎么样?
【1】普通门诊待遇。
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可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对于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不低于50%。
【2】门诊慢特病待遇。
参保人员患有门诊慢性病或特殊特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在具有认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备案登记后,可享受门诊特慢特病待遇。
医保支持医疗机构根据病情开具长处方,减少病人来回奔波。比如说,可以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将平时最长2个月的用药量延长至3个月。
【3】住院待遇。
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发生的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各统筹区根据医院级别和分级诊疗要求支付待遇。
【4】大病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基础上,需个人负担的高额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给予进一步报销。
【5】医疗救援。
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受的符合条件的自付医疗费用给予救助。
总而言之,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居民,持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医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就医,就可享受相应的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