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黑龙江医保退休人员新规:返钱金额、门诊报销比例是多少?(2)

2023-06-28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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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根据黑龙江省有关法规,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调整,主要分为两个方面:

  一是,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按照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计入,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二是,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月定额划入,首次划入额度为每人90元/月,按照黑龙江省退休人员2021年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2.2%执行,这也就意味着黑龙江省退休人员2021年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为4091元。

  也就是说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个人医保个人账户取消了单位缴费部分按照一定比例计入,但是个人账户计入金额还是与参保人缴费基数挂钩,缴费基数越高,对应计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金额越高。

  举个简单的例子,假设黑龙江省某在职职工,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为5000元,对应每月计入医保个人账户的金额为5000×2%=100元,而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为8000元,每月计入医保个人账户的金额为8000×2%=160元。

  而退休人员不管基本养老金为6000元,还是基本养老金为2000元,则统一按照固定金额90元/月计入医保个人账户。

  根据实施法规,黑龙江省职工门诊共济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最后,关于黑龙江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门诊报销待遇的调整分为三个方面:

  一是,参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都可以享受普通门诊报销待遇。

  二是,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想要享受普通门诊报销待遇,需要满足支付门槛400元,这也就意味着普通门诊就诊方案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400元,才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报销,其中分为:一级医疗机构70%,二级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50%。

  三是,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年度普通门诊报销待遇最高制限额3000元,也就是说一年内最多可以享受3000元的报销。

  四是,退休人员普通门诊报销门槛和最高报销待遇与在职人员相同,但是医疗机构级别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举个简单的例子,某退休职工2023年第一次门诊就医,发生法规范围内医疗费用300元,虽然说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都可以享受门诊报销待遇,但是考虑到门诊报销支付门槛400元,此时是无法享受职工门诊报销待遇,但是门诊医疗费用300元是可以累计计算的。

  该退休职工2023年第二次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发生法规范围内医疗费用2000元,那么其可以享受超出起付线医疗费用70%的报销待遇,对应可以报销(2000+300-400)×70%=1330元,实际支付费用为2000-1330=670元,可以自费支付,也可以通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

  该退休职工2023年第三次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法规范围内医疗费用5000元,那么其应当享受的门诊报销费用为:5000×70%=3500元,但是当年度门诊报销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最终只能报销3000-1330=1670元,实际支付的费用为5000-1670=3330元。

  总而言之,黑龙江省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机制实施的方案已经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需要注意的是黑龙江省下辖市还是会与省本级职工医保待遇有所差异,不同的城市门诊报销起付线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以及报销比例存在一定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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