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民营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则需要看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以及其工作期间是否具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工作经历,也就是说民营企业退休职工的工龄,并不一定等同于缴费年限。
因此,按照上述情况来看,2023年江苏省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工龄满25年才有返款,并不正确。
第一,退休人员工龄并不一定等同于缴费年限,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是否达到退休办理条件主要依据缴费年限。
第二,江苏省退休人员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法规分为男性和女性,男性25年,女性缴费年限满20年。
那么,江苏省退休人员,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不满足最低缴费年限,怎么处理?
根据有关法规,如果退休人员未达到法规缴费年限的,可以通过以下两个方式解决:
第一,继续按月缴费至法规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按照法规一次性缴纳至法规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对比上述两种处理方式,建议有条件的退休人员选择一次性缴纳至法规年限后,直接办理职工医保退休手续,主要原因包含两个方面:
一是,退休人员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低于当地法规,需要按月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才能享受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报销比例低于退休人员待遇,与此同时如果因个人原因导致未及时缴费,会导致医保中断,进而影响自身医保待遇的享受。
二是,退休人员选择一次性缴纳至法规年限,直接办理职工医保退休手续,更加地节省开支,一般来说职工医保一次性补缴至当地缴费年限,主要按照当年度缴费基数进行核定,一次性补足不足的缴费年限。
近年来随着社会平均工资不断增长,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逐年提高,也就是说越晚补缴,同等缴费年限,支出将更多。
最后,举个简单的例子,假设江苏省某男性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时,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为23年,根据法规,江苏省现行最低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为4533元,补缴费率为8%,但需要注意的是,补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般不划拨个人账户。
按照上述情况来看,缴费年限不足2年,对应不缴费的费用为12×2×4533×8%=8703.36元,补缴完成后,即可办理职工医保退休手续,按月享受退休职工医保待遇和个人账户划入待遇。
总而言之,2023年江苏省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并不是按照工龄办理退休,主要以缴费年限作为办理退休手续的依据,江苏省自2023年6月1日起,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男性满二十五年、女性满二十年的,按照法规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