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缴费标准及缴费方式是什么?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近期我市正式启动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范围
(一)我市区域内的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及科研院所等院校、中小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具有我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包括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学生)、灵活就业人员、非从业人员以及老年居民;
(三)在我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的持有人,在穗居住的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或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持有人的未就业配偶及子女,持有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及已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以下简称非本市户籍人员)。
二、缴费标准
(一)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13元,财补助标准为每人956元。
(二)其他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549元,财补助标准为每人820元。
三、参保缴费时间
(一)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和缴费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20日,请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尽早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因个人原因未按时缴纳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的,2024年度中途不再受理参保登记及缴费申请(符合年度中途参保条件的情形除外)。
(二)新生儿在出生6个月内的参保并缴纳当年度社会医疗保险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从出生到办理参保登记时跨2023、2024两个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的,需足额缴纳两个年度的社会医疗保险费后,方可追溯从出生之日起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只缴纳出生次年社会医疗保险费的,自出生次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相应待遇。
四、参保登记及缴费渠道
已参加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如符合2024年度参保范围且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状态为“正常参保”的,市医保部门将自动默认延续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无需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如已办理停保手续或在我市首次参保的,则需按以下渠道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