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在符合条件的一级及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0%、75%、60%、60%;退休职工在同样医药机构的支付比例较在职职工高10个百分点。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苏州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的费用,可以通过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方式,以参保人员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为其支付,家庭成员为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