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24年调整优化后的起付线、封顶线、报销比例情况如下:
起付线:和过去相比,有了较大变化,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在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和优化调整前相比,起付线标准下降较多,并且按照医院级别进行了划分,由过去的一个统一标准,调整到三个标准。
支付限额:在职人员每人每年为2000元,退休人员为2600元。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标准均比过去提高了800元。
支付比例: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负担。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报销比例分别为60%、55%、50%,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和过去相比,报销比例没有发生变化。
另外,如果在定点药店凭处方购买医保目录内的药品,按法规计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支付限额,报销比例按照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待遇政策执行。
优化调整后的医保待遇,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虽然通知是在2月19日公布的,但是新待遇的执行开始时间是2024年2月1日,所以提醒广西的职工医保人员注意,凡是在2月1日及之后发生的门诊费用,对照新标准,看看自己是否享受了新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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