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刚刚公布:2024年医保缴费基数调整,7月1日起正式申报!

2024-07-15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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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保局刚刚公布:2024年医保缴费基数调整,7月1日起正式申报!下面随新社通app小编一起来看看2024年医保缴费基数详情。

  上海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

  经市有关部门批准,2024医保年度(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的标准(以下简称“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以及参保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住院(含急观)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暂不调整,仍按2023医保年度标准执行。

  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61万元提高到63万元。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标准

  2024医保年度,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仍按2023医保年度计入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见下表:

参保对象

计入标准(元)

在职职工

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

退休人员

74岁以下

1680

75岁以上

1890

  二、关于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门急诊自负段标准、住院(含急观)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

  为进一步提高职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2024医保年度,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从61万元提高到63万元,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仍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职工自负;门急诊自负段标准、住院(含急观)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继续按照职工医保法规的定额标准执行,不作调整。具体见下表:

  2024医保年度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三项标准”

参保对象

门急诊

自负段标准

(元)

住院(含急观)统筹基金

起付标准(元)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元)

在职职工

500

1500

630000

退休

人员

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

200

700

630000

2001年1月1日后退休

300

1200

6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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