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居民医保报销新规2024年最新(门诊+住院+大病保险)新社通小编带您了解长沙居民医保报销新规的详情。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按年缴费,其待遇主要包括门诊、住院报销等。
长沙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新规
①普通门诊
不设起付标准,协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报销70%,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00元。
②两病门诊
不设起付标准,协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报销70%,高血压年度支付限额为360元,糖尿病年度支付限额为600元,年度支付限额按季平均分配,每季支付限额=年度总限额/4。
同时患有“两病”并按照用药范围同时使用降血压、降血糖药品的,可同时享受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待遇保障。
③慢特病门诊
47个门诊慢特病病种纳入医保报销,不设起付标准,除单列支付和参照住院新规的病种,其他病种的报销比例为70%,年度限额1260元—42000元不等。
原则上只享受一种门诊慢特病待遇,经评审符合两种及以上门诊慢特病纳入标准的,可从中自主选择一个病种享受待遇,并在此病种基础上再增加不超过100元/月的支付限额。
长沙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新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85%;
一级或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82%;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800元,报销比例80%;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200元,报销比例65%;
省部属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0元,报销比例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