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居民医保报销新规2025年比例最新标准(门诊报销+住院报销)

2025-02-26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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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居民医保报销新规2025年比例最新标准(门诊报销+住院报销)下面随新社通小编一起了解烟台居民医保报销新规2025年比例的详情。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有关部门补贴相结合,按年缴费,其待遇主要包括门诊、住院报销等。

烟台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方案

①普通门诊

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5%,一档医保支付限额为200元/年,二档医保支付限额为350元/年。

②两病门诊

两病(高血压、糖尿病)用药保险,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75%,高血压支付限额为600元/年,糖尿病(含使用胰岛素治疗)支付限额为600元/年,同时患有两病支付限额为1000元/年。

③门诊慢特病

甲类病种,起付标准为300元,一档医保报销40%,二档医保报销60%。

乙类病种,起付标准为300元,一档医保报销35%,二档医保报销50%。

说明:

同时患有甲、乙类门诊慢特病的,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每人只支付一个起付线标准300元。

④单独支付病种

门诊使用山东省统一的单独支付病种对应的药品时,个人按法定比例自付后的符合有关法规药费部分,一档医保报销40%,二档医保报销60%。

⑤未成年居民意外伤害

各类在校学生及未成年居民,因意外伤害发生的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60元,报销比例为90%,支付限额为3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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