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比例:
1.起付标准至10000元为统筹基金支付85%
2.10000元以上至20000元为统筹基金支付87%
3.2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为统筹基金支付90%。
4.退休人员增加5%。异地就医降低5%
普通门诊
起付标准:300
报销比例:30%,年最高报销1200元
办理材料
参保职工住院报销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保险卡;
2.住院发票原件(盖章有效);
3.汇总明细清单原件(盖章有效);
4.诊断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
5.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首页、住院志、检查化验单、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
6.转往外地住院的需提供转诊转院审批表原件、本地住院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7.异地安置人员需提供异地安置人员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普通门诊报销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保险卡
2.门诊发票原件(盖章有效)
3.门诊明细清单原件
4.门诊病历手册原件(需有病情记录)
5.转往外地门诊的需提供转诊审批表原件
6.异地安置人员需提供异地安置人员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