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
我国药物种类主要可以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甲类腰围基本纳入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报销;乙类药物报销80%,另外20%自负;丙类药物为自负药品,不予报销。
以下药品不在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