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门诊紧急抢救和住院医疗费用,应按照我国法规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患者可以先行垫付,出院后凭报销材料,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六、职工医保申请生育费用现金报销该如何办理?
因紧急情况在武汉市非定点医疗机构或选择异地生育的参保人员在产检和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需先由个人垫付,在医疗终结后30日内携申报材料到参保单位所在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待遇现金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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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参保人员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进行特殊药品现金报销?
参保人员在住院和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期间,因各种原因不能直接持社保卡结算,用现金垫付的符合相关法规的特药费用,可到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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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参保人员在哪些情况下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5、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科室)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紧急抢救后住院和报备核准的除外);未按法规办理转、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