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起付标准由1500元降至8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0000元提高至20000元。
调整个人账户划拨。在职职工个人根据缴费基数缴纳的2%继续划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自今年3月起减半划入,2023年底后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今年3月起按本人养老金的3.5%划入个人账户,2023年底后改为按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定额划入。
提高普通门诊待遇。福州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起付标准由1500元降低为8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0000元提高至20000元,在职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60%提高至75%,退休人员由70%提高至80%。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待遇适当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增加10个百分点,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5%、90%。在医保定点的基层公立医疗机构使用已纳入医保药品目录的基本药物,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特殊病种均不设起付标准,由统筹基金按要求比例支付。
提高门诊特殊病种待遇。规范门诊特殊病种种类,统一设置29个门诊特殊病种。最高支付限额方面,除高血压、糖尿病由4500元提高至6000元外,类风湿性关节炎等5个病种由4000元至8000元提高到与住院合并计算。其余特殊病种最高支付限额保持不变,支付比例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