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医保如何报销?
1、职工医保
参保人员应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医保卡(暂未拿到医保卡可持身份证或户口簿)住院的医疗费出院时可以在定点医院结算窗口直接结算;
2、居民医保
参保城乡居民医保的居民发生医疗费用时,可进行报销,具体报销如下:
(1)参保居民应当在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就医。
(2)参保居民在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完成治疗后,只需支付个人自负部分,统筹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与协议管理医药机构直接联网结算。
携带材料:
一.职工医保:
1.医保卡
2.身份证。
二.居民医保:
1 参保人员本人的身份证、医保手册、银行存折或银联卡或医保个人账户卡、手机号码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
2 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汇总清单、出院诊断证明、医院收费级别证明(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医院公章);
3 在一级医疗机构(指县级以下区、乡镇、街道卫生院、厂矿职工医院)住院治疗的,需额外提供入院记录、医嘱(需加盖医院公章);
4 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需额外提供入院记录、医嘱(加盖医院公章)、证明材料、急诊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