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低保户的报销法规因地区而异,但通常在普通参保人员基础上享有更高的报销比例和更低的起付线。以下是全国性法规框架及典型地区的具体方案:
合并后的方案实施情况:
自2019年起,生育险和职工基本医疗险的合并实施。
门诊费用: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一般为50%-60%,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可能更高,部分地区可达75%。
特殊优惠法规:
起付线降低或免除
低保户住院起付线可能低于普通参保人,部分地区甚至免除起付线。
封顶线提高
部分地区对低保户住院报销设置更高的封顶线,如10万元-20万元,甚至不设封顶线。
二次报销或医疗救助:
低保户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自付部分可申请医疗救助,救助比例一般为60%-70%,部分地区救助比例可达95%。
申请流程:
住院报销
低保户住院时,需出示医保卡和低保证,出院时直接结算,医保报销部分由医院与医保部门结算。
门诊报销
普通门诊费用需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慢性病门诊需提前申请定点,费用按比例报销。
医疗救助
剩余自付部分需向当地部门或医保部门申请救助,提供医疗费用清单、低保证等材料。
(备注: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
医保报销
新农合报销比例
居民医保报销
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
职工医保牙科报销比例
低保户报销
农村医保报销比例
医保报销比例
农村医疗保险
医保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