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医保报销范围
慢性病医保报销范围通常涵盖多种需要长期治疗和管理的疾病。以下是对慢性病医保报销范围的详细归纳:
1、常见的慢性病报销范围:
呼吸系统疾病:包括慢性肺源性心脏病、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哮喘等。
内分泌系统疾病:包括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等。
神经系统疾病:涵盖帕金森综合症、脑血管病、重症肌无力等。
风湿类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等。
循环系统疾病:涵盖冠心病、高血压病、慢性房颤、慢性肝硬化、慢性肾炎等。
造血系统疾病:如再生障碍性贫血、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
免疫系统疾病:包括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精神系统疾病:涵盖运动神经元病、精神病、癫痫病等。
运动系统疾病:如股骨头坏死、慢性骨髓炎等。
其他疾病:包括非活动期结核病、慢性活动性肝炎、失代偿期肝硬化等。
2、地区差异:
新增病种:一些地区或方案可能会新增报销病种,如风湿性心脏病、痛风、溃疡性结肠炎、银屑病等慢性常见疾病。
扩大范围:某些地区可能将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从原有的基础上进行扩大,例如从49种扩大到68种。
3、注意事项:
认定与申请:患者需要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慢性病认定,并按照法规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报销。
复审与续报:部分门诊慢特病病种需定期进行复审,复审结果将影响后续医保待遇的享受。参保人员应在复审期限截止日前申请复审,未在法规时间内提出复审申请的,复审期限截止后不再继续享受相应待遇。
定点就医:患者需要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方案了解:患者及时了解当地医保方案的具体内容,以便充分利用医保方案带来的便利和优惠。
综上所述,慢性病医保报销范围涵盖了多种常见的、需要长期治疗的疾病。患者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时,可以享受医保报销方案,从而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主要遵循以下流程:
1、报销条件:
门诊报销:需要提供门诊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
住院报销:需要提供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以及其他相关证明。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需要提供门诊发票、特殊病种合作医疗证历本,以及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及有关检查、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2、报销流程:
直接在医疗机构报销:
参保患者在区内乡镇级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区内及区外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可在就医时直接刷卡报销。
持带有芯片的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在开通了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以直接进行刷卡结算。
新农合窗口报销:
在市外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院住院治疗的参保患者,应在出院后三个月内,携带相关报销材料(如医药费用原始发票、住院医药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及门诊病历、患者身份证、医疗卡、户口簿等)到区服务中心新农合窗口报销医药费用。
患门诊大病(慢性病)的患者,需按法规时间到乡(镇)农医所办理报销手续。
3、提交申请:
住院费用:在市、县、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费用,可以直接获得补助;在省级定点及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费用,需要到乡镇农医所进行补偿。
定点机构门诊:按家庭门诊帐户现金额直接减免,超出部分自付,定点医疗机构会及时与农医所结算。
特殊病种门诊:需要向新农合业管中心提出申请,经区新农合办审核批准后,其门诊医药费用(不包括支持疗法、辅助治疗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医药费用)可以列入新农合基金的报销范围,按住院报销标准以年度为单位报销。
4、缴费基数:
保留票据:就医时务必保留好所有相关票据和证明材料,以备报销时使用。
及时缴费:参保人员需每年按时缴纳新农合费用,以免影响享受医保待遇。
不同地区的报销方案可能会有所不同,参保人员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方案法规。
总的来说,新农合报销流程需要参保人员准备相关材料,并在法规时间内提交到指定的受理机构进行审核和报销。同时,也需要注意报销的医疗费用需符合新农合的法规范围,并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温馨提示:本数据仅供参考!具体需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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