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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异地就医需要备案吗

2021-09-01 16:51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我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前,应先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待备案成功后可持卡到就医地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医药费用。

 

  外出农民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时可实行“承诺补充制”,先签订承诺书再进行承诺备案,参保人员在1个月内将证明材料通过医保经办窗口或社保官方网站等渠道进行补充。

 

  (一)备案方式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经办窗口备案和“不见面”备案两种方式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变更、取消。

 

  (二)备案材料

 

  1、退休异地安置人员、长期居住外地人员和常驻外地工作学习人员需提供异地居住证明,包括:居住证、临时居住证、异地房产证、异地户口本或单位派驻异地工作学习证明等。

 

  2、异地转诊人员:需提供参保地或长居地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申请表》。

 

  注:除以上居住证明和转外申请表外,参保人员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省医保卡以及联系方式等个人基本信息;代办时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

 

  (三)备案流程

 

  1、经办窗口备案:参保人员携带异地就医备案材料,在经办窗口填写《扬州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经办人员审核参保人提供的备案材料,并根据参保人填写的信息进行备案登记。

 

  2、不见面备案:异地就医人员可通过我市各统筹区提供的备案方式,将备案材料、人员信息、联系方式等上传至医保经办机构,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将在下一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完成备案。目前,全市“不见面”备案途径如下:

 

  (1)市本级、广陵区、开发区、邗江区和江都区可通过网站备案;

 

  (2)仪征市和高邮市可通过电话传真进行备案;

 

  (3)宝应县可通过邮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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