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异地就医人员备案后临时回参保地就医怎么办

2021-09-01 16:15
举报

  1.退休异地安置人员、长期居住外地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办理过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本地普通门诊、二类门诊特殊病种(限职工医保)、住院医保待遇仍可正常使用。

 

  但1类门诊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本地暂停门特的刷卡结算,参保人员可携带在异地医院结算的门诊特殊病种票据至各县市、区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今后,扬州市会根据省市异地就医“一单制”直接结算要求,陆续推进各类门诊特殊病种异地直接结算。

 

  2.异地转诊人员办理过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本地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种、住院等医保待遇仍可正常使用。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
相关推荐
诚聘英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