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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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时间 |
享受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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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以上不满2年 |
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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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以上不满3年 |
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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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以上不满5年 |
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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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以上不满8年 |
15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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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以上不满10年 |
18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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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以上 |
24个月 |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 ,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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