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补缴社保材料需要哪些?
单位提交材料
(一)补缴近三个月(含)以内社会保险费
补缴近三个月(含)以内社会保险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结无需提供材料。(自2021年3月1日起现场不再受理)
(二)补缴近三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费(2011年7月(含)以后)
需到社保中心(南区)或分中心或网上申报系统提交如下材料:
1、通过“普通单位企业版”软件报盘并打印表格(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涂改无效):
(1)《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
(3)《生育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
(4)存有补缴数据的移动存储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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