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社保基数标准上限为26421元/月,下限为4546元/月,社保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社保基数标准请以当地人社公布为准。
近日,广东省2023社保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调整。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厅、省税务局、省统计局消息,现对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作如下调整:
一、缴费基数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4546元,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6421元。
(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1900元,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5431元。
(三)特定人员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5284元,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6421元。
二、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温馨提醒:
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均有调整,请灵活就业人员等缴费人提前在签约的银行账户备足款项。
2023年广东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共四类片区。
第一类片区(广州市、深圳市、省直)上限为26421元,下限为6269元;
第二类片区(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上限为26421元,下限为4546元;
第三类片区(汕头市、惠州市、江门市、肇庆市)上限为26421元,下限为4246元;
第四类片区(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上限为26421元,下限为4190元。
中山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对于职工而言,每个月缴纳的医保费用计算公式如下:个人医保缴费金额=个人医保缴费比例*个人医保缴费基数,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医保缴费由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参与,一般来说,医保缴费标准如下:
1、医保缴费比例:用人单位8%,个人2%(各地标准不一);
2、医保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中山社保基数
东莞社保基数
宁夏最低工资
湖北最低工资
河南省
青海最低工资
甘肃省
陕西最低工资
西藏最低工资
云南最低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