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647元)的3倍,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
生育保险: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为最低工资标准
工伤保险: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647元)的3倍,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基本+地补):深户:公司15%+1%,个人8%;非深户:公司15%,个人8%
生育保险:公司0.45%
工伤保险:公司共有按八档基准费率,以公司实际安排为准(八档分别为:0.14%、0.28%、0.49%、0.63%、0.66%、0.78%、0.96%、1.14%),不过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在工伤保险现行费率基础上阶段性下调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