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公积金单位怎么缓缴?

2021-06-08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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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主体

 

  需要申请缓缴的单位

 

  办理条件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代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无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须经职工大会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缓缴。

 

  缓缴申请期限每次不超过两年。

 

  单位不能恢复正常缴存,需延长的应在到期前一个月内办理延展手续。

 

  所需材料

 

  1.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原件(需三份)

 

  2.缓缴申请报告,原件

 

  3.单位职代会或工会会议决定(决议)纪要,复印件

 

  4.职代会或工会会议参会人员签名,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申请,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初审申请材料(时限:即时)

 

  3.符合条件但申请材料不全的,告知补充材料;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进行业务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不符合的退回。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有管委会授权的,不超过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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