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单位补缴
单位由于以下原因:
(1)未能及时办理缴存登记,应按规定办理补缴。
(2) 单位因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批准缓缴的,在经济效益好转后,应按规定办理补缴。
(3)单位未能在每年的7月1日对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进行统一核定调整的,可补缴当年7月份至调整基数前一个月的差额。
2、个人补缴
职工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新参加工作,未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开户手续而按规定需补缴的,应办理个人补缴。
提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次
办理失业提取
办理失业提取
公积金的用途
公积金贷款
成都二套房
昆明提取公积
二套房提取
取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