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职工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在申请贷款前6个月(含)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职工,待缴存余额转入我市后,且缴存时间无间断,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和在我市的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2、借款人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贷款抵押;
3、借款人有稳定的职业、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在贷款尚未还清前,不论夫妻关系是否存续,任一方均不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职工购买住房的,不得以购买该住房名义提取公积金后,再以购买该住房名义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类型:
1、一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
2、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手房办理要件:
1购买本市城镇自住住房的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2.首期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借款人及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婚姻证明材料(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出具未婚声明;未婚的,由申请人出具未婚声明;其他情况,按管理中心规定执行);
6.买方的个人信用报告(共2类):
(1)个人信用报告
(2)个人信用核查报告
社旗商转公
贵安二次公积
金华公积金贷
六盘水公积金
六盘水公积金
首次公积金贷
公积金贷款额
缴存公积金
长沙公积金贷
贷款套数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