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宿迁公积金贷款指南(申请条件+办理流程)(2)

2021-09-12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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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申请人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的可用于银行代扣还贷的储蓄存折(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8.保证函1份(根据要求提供);

 

  9.房屋预告(抵押)登记等手续;

 

  10.公积金中心需要的其它资料。

 

  (买受人已婚的,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夫妻双方资料)

 

  一手房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资料到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填写《宿迁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批;

 

  3.中心审批后,由贷款经办人通知贷款申请人领取《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通知书》;

 

  4借款申请人持《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通知书》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经办银行审核《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通知书》以及借款人身份的真实性后,应当场签署借款合同,不得要求借款人提供其他资料,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择日办理;

 

  5申请人或代理人持签定好的借款合同等资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预告)登记手续;

 

  6.申请人持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登记证明等资料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心领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划款通知书》,持划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二手房办理要件

 

  卖方应提供的资料:

 

  1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士地使并证可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卖方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卖方的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卖方在公积金中心指定银行的储蓄存折(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买方应提供的资料:

 

  1.买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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