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积金可支付购房首付款开始执行吗?哪些地区可以使用的?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5月18日开始,在郑州市内五区购买新建预售商品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首付款。
什么是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
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是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的优化业务。开通该业务后,如购房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有足够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时,不再需要借贷过桥资金。
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的办理流程
主要业务流程有六步:
第一步,房屋买受人与开发企业约定预提住房公积金的金额,由开发企业出具《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见意书》和《交款通告书》。
第二步,购房职工持个人有效证件和开发企业出具的材料,到市区各相关服务办事大厅公积金分厅办理《住房公积金预提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
第三步,开发企业协同监管银行根据购房职工提交的确认单,向预售资金监管系统报送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信息。
第四步,开发企业与买受人签订购房合同,报送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向大数据平台推送备案信息。
第五步,开发企业或买受人持确认单和购房合同备案信息告知公积金中心,将确认单载明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对应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第六步,监管银行向预售资金监管系统报送住房公积金到账信息。
购买哪些区域的房屋可以办理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
据了解,购买郑州市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新建预售商品住房的郑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均可到郑州市区各相关服务办事大厅公积金分厅申请办理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