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办理异地转移职工提供哪些申请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机、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法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转入廊坊本人办理所需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表中需填写原单位名称,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转出地中心名称)
转出廊坊办理所需材料:咨询转入地中心并在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相关异地转移业务;无需职工本人或原单位在转出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关业务,无需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开具证明文。
异地转移职工
转到外地
同城转移
公积金月缴
基数调整时间
信息修改
阜城县公积金
饶阳县公积金
武强县公积金
武邑县公积金